自参加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严是爱,松是害。作为分管领导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更要带好队伍,这是真正关心爱护下级的具体表现。
三是牵头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所承担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必须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安排,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必须与各协办单位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要努力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四是协办单位要做到“两个确保”。即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协办单位务必发扬顾全大局、团结共事的作风,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监督检查。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每季度要监督检查,掌握进度,推动工作;每半年要听取汇报,指出差距,提出要求;年底要进行检查考核,交流经验,进行评议,提高水平。
搞好责任考核增强严肃性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保证工作到位、责任落实的重要一环。2007年,总局将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责任考核。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视试点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抓好整改。二是年底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汇报,进行评议,提出要求。三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凡是在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作为评选先进、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考核成绩差的,要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赏罚分明,扶正祛邪,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