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缺乏明确适用的效益评价标准
在效益审计中必须有一个指导审计活动、衡量审计事实、评价管理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标准,这就如
同财务收支审计中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目前,还没有出台权威的行政事业机构或组织的效益审计评价标准,事实上要出台衡量效益优劣的尺度和标准也非常困难,因为效益审计与操作流程合规等其他传统专业审计有着很大的区别,行政管理的效益除了要体现经济效益外,还必须体现社会效益、宏观效益,这些无法直接量化的效益会影响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的质量和审计结论的可信度。
(四)效益审计效果难以发挥
传统审计主要是对流程操作以及风险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通过被审计人对问题整改来发挥作用的。但是,人民银行在管理效益方面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存在的原因也应该以系统性的眼光看待,不仅会涉及本单位的决策因素,也会涉及上级行决策和本行利益等深层次矛盾,鉴于审计目前的体制原因,效益审计成果仅仅通过一个审计报告就能在宏观和微观等多个层面发挥作用需要待以时日。
(五)审计人员知识结构难以满足要求
由于效益审计方式和评价的特殊性,审计人员如只具备财经、审计方面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求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经济调控目标和手段、金融管理模式和趋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的知识。当然这并不是要求每一个审计人员同时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但是整个的审计体系中必须要有这样的总体知识结构平衡,而当前人民银行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没有具体要求,审计队伍整体知识结构还比较单一,难以满足效益审计要求。
四、解决当前人民银行效益审计问题的思路
人民银行进行效益审计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应大胆实践,拓展内部审计空间,积极借鉴国内外效益审计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适合人民银行实际的效益审计模式,促进人民银行更有效地履行央行职能。
(一)提高全行对效益审计的认识
将管理效益理念融入到人民银行日常职能工作中去,在合规操作、防范业务风险的同时,严格区别使用行政费用支出和履行央行特殊职能费用的支出,注重提升各项业务的水准、内部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通过强化效益审计更准确地对人民银行工作业绩形成有价值的评价,有效监督其切实履行央行职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业务管理效率和调控能力。
(二)合理确定效益审计重点和范围
人民银行效益审计重点就是按照人民银行职能和管理要求,对人民银行业务运行效率和管理成效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分析和评价,从而进一步提高内审的监督、评价和鉴证职能作用;通过效益审计来揭露业务和管理中偏离既定目标的偏离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促进人民银行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把对资金效益、管理控制效益、管理与服务效益、电子信息系统效益、责任效益、人力资源效益、管理政策效益、财务资产管理效益列入到效益审计范围内,根据不同时期需要有重点地选择开展审计。
(三)建立效益审计的指标评价体系
目前,对于人民银行行使央行职能过程中的管理,没有一个完整的评价管理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标准,因此,建立合理的、可操作的指标评价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是推行效益审计的瓶颈所在。该指标评价体系应该是多层次的体系,有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工作目标和程序、预算等等组成,而且该体系应该是动态的,要随着宏观经济目标的修正、金融工作重心的变化和公众价值观的改变而调整,指标内容应包括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评价,也应该是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体现一定程度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四)正确处理效益审计与传统审计的关系
当前,人民银行传统的项目审计中已无不体现着效益审计的影子,在向效益审计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先将效益审计与传统审计有机的结合起来,如:把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结合起来,将效益审计寓于财务审计之中,通过财务收支审计,确认被审计人真实、合法的财政、财务数据,在此基础上开展效益审计,做出被审计事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评价。在将效益审计与传统审计有机结合的过渡中,使得审计理念、审计技术、审计手段和审计标准逐步向效益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目标靠拢。
(五)培训提升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