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们建议:
(一)理顺工作体制和机制
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建议建立全国上下统一、协调一致、功能齐备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名称、建制、职能,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机制,确立其应有的地位。
(二)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的标志。目前,有些地方担心过早出台政府信息公开地方性法规,可能导致立法上与国家不一致,影响了地方政务公开法制化进程,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
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吸收和借鉴国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制定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法规。
(三)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做到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接。同时,通过授权(或委托)窗口、成建制进中心、并联审批、联网办理等途径,增强进驻中心窗口的办事能力,进一步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
(四)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作用
把政务公开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把政务公开与科学整合行政资源相结合,降低行政成本;把政务公开与效能建设相结合,提高机关行政效率。特别是要把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