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最近站口实施站口分流,将主车道上的车辆疏导出高速公路。具体操作程序:在站口前方200xxxx左侧车道设置“前方封路减速慢行”和限速40公里标志牌,并在“前方封路减速慢行”标志牌前3xxxx左右设置xxxx反光锥,防止快速驶来车辆撞到提示牌。在150xxxx处设置“减速慢行”标志牌,并在标志牌后10xxxx的路肩上顺向停放1辆预警车,开启警灯,间断地鸣响警报并打开电子显示屏,显示“前方封路减速慢行”信息。安排xxxx民警站在该车尾部,面对来车方向手持夜间警示棒指挥来车减速慢行。100xxxx处设置“下路绕行”和导流牌,50xxxx处设置“左道封闭”标志牌,并从此处开始设置反光锥至下道口,引导车辆下高速公路。在出口下道口斑马线底部安排1台警示标志车,打开警灯及下路指示箭头,提示、引导车辆下高速公路;安排xxxx民警在下道口处指挥车辆及时依次下路,并做好有关解释工作,防止车辆在路面滞留;站口外安排xxxx民警,协调收费站快结快放、畅通出口,指挥下路车辆尽快驶离,避免站口堵车。
6、对已进入管制路段的车辆,采取警车压速领行的方法,用1-2辆警车骑压车道分道线慢行,控制车辆保持适当、安全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行驶速度,依次通过管制路段。2台带道警车在即将到达下一分流站口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和喊话,向后方车辆发出“前方出口下路”的提示信息,并在到达站口后直接封住主线,将所带车辆分流下高速公路。
(二)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并封闭部分车道
当突发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单向交通中断或严重交通堵塞时,应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并封闭部分车道的交通管制措施。
1、上述情况发生后,现场民警应立即向大队值班分台和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要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向上级机关(支队指挥中心)报告。
2、当上级下达管制措施指令后,大队值班领导要及时调度民警分赴辖区出入口和事件现场,并通过大队值班分台通知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由高速公路监控中心通知各收费站封闭辖区高速公路入口,并在入口匝道放置“前方紧急情况,请减速行驶”临时指示牌,在高速公路电子提示牌发布“前方紧急情况,请减速行驶”的临时封闭交通信息。同时,通知路政人员带齐足够的防护工具(反光衣、反光锥、灭火器、破拆器、强力探照灯等)迅速到达现场。
3、支队及时协调周边支队高速公路大队配合实施管制措施,同时,由支队指令各辖区大队做好外围疏导任务,防止造成高速公路内外的交通堵塞。
4、民警迅速到达辖区出入口,根据现场和道路情况,指挥间断放行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同时安排警车、清障车在匝道口待命。
5、大队领导指挥民警做好现场交通管制。(详见现场交通管制措施)。
6、必要时采取警车压速领行的方法,用1-2辆警车骑压车道分道线慢行,控制车辆保持适当、安全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行驶速度,依次通过管制路段。
(三)现场交通管制措施
对不需要封闭道路的突发事件,要做好现场交通管制措施,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控制车辆。民警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决定要封闭的车道。对通过现场的车辆进行疏导、管控,确保现场安全;
2、迅速摆放反光椎筒、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反光椎筒要按照由密到疏,由窄到宽的方式摆放。首先在来车方向距事故现场100xxxx处放置一个反光椎筒,然后放置“前方事故”情况板,依次摆放反光椎筒。50xxxx设置“减速慢行”标志牌,10xxxx处停放警示标志车,打开电子显示屏,开启警灯,以警示其它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