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按照开放纪检监察工作系统的要求,教育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消除特权意识,改变重律外、轻律内,监督别人得意洋洋,被别人监督灰心丧气的思维定式,增强其主动接受监督考核的意识。二是要充分调动各监督主题积极参与。引导监督主体参与到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中来,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和严格的保障措施,让他们准确地发表意见。三要利用各种媒体提供积极的舆论保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道,鼓励参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评论、探讨。四要明确监督考核的责任主体。充分利用各种监督渠道,采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主动监督考核,公安、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群众直接参与的监督考核办法,保证监督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积极运用监督考核结果。要把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结果与其切身利益挂起钩来,运用监督考核结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职务晋升、选用调整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的好坏,该提拔的提拔,该调整岗位的坚决调整,该辞退的要予以辞退。二是要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评优评先相结合。对优者给予晋升工资、加薪或荣誉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差者给予警告、降低福利待遇等。三要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根据监督考核结果,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整改,从而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