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力。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关系,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公开、听证、信访、新闻媒体等沟通机制,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与人民群众形成一种服务与合作的相互信任关系,使行政机关的政务活动获得公众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相互统一,密切配合,共同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管理职责的监督力度,减少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为依法行政提供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保障依法行政顺利开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社会和谐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