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人识人,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地看待干部,把思想政治素质包括践行“八荣八耻”的情况作为干部的本质和主流来看待,增强用“德”的刚性,防止和避免重才轻德的倾向。要把握新时期“德”的科学内涵,将“八荣八耻”细化为“德”的具体标准,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环节和程序中去,防止“德"的抽象化和空洞化。组织部门要严格贯彻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积极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以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抓好管“德"这个保证
加强管理监督,保证各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证党的干部健康成长,是人民的利益所在,也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工作是否卓有成效,党员干部能否保持心地清净、品行端正、用好权力,关键是看管理监督的保证作用发挥得如何。长期以来,我们对干部思想道德的要求主要是倡导性、原则性、一般性的,监督的刚性不够,督查的力度不够,预防工作不到位,甚至有的放任自流,不管不问,把干部的道德品质看作是个人行为而未加约束。组织部门要从爱护干部出发,对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干部在道德上不越底线、在廉政上不踩红线。要注重对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全面监督,既要注意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也要注意干部的生活作风和情趣爱好,防止在监督上出现盲区。对那些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湎于低级趣味的人,要及时进行告诫和处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干部道德修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来抓,督促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查摆和解决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的不足。要加强和完善民主监督建设,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干部品德监督体系,保证荣辱观建设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