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信念、从政道德和党纪法规教育,大力开展《党章》学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教育形式上,要把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灌输教育和自我教育、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教育手段、传统载体和特色载体相结合,深入开展以培训育廉、读报促廉、典型导廉、文艺颂廉、网络传廉为要要内容的“五廉”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教育阵地上,要依托好党校、文化馆、戏剧院、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阵地,搭建多种教育平台进教育,使反腐倡廉教育真正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态势。
三、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必须加大组织协调,为“大宣教”格局提供保障
《党章》明确了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从一定意义上说,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挥得如何,决定着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进展和水平。实践表明,强化组织、加强协调是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关键所在。
第一,加强领导,确保领导机制坚强有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中,明确一把手是反腐倡廉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坚持定期听取大宣教工作格局成员单位的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二,主动协调,确保工作机制协调运转。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纪委必须拓展工作思路,保证实现大宣教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发挥组织谋划作用。要协助党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每年的宣教工作提出思路,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发挥聚集合力的作用。要认真落实宣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宣教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会议制度,不断加强对内和对外的协调力度,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发挥监督检查作用。要通过组织协调,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并在年底对责任制的落实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宣教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三,注重实效,确保保证激励机制切实可行。一要严格责任分工。要根据大宣教格局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考评,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要实行量化考核。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评价办法,使工作任务和指标刚性化。三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定期检查督促,及时总结交流,年终评比奖惩。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工作落实。四要强化信息反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教网络,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动态、苗头性倾向和检测评价结果,及时向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反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