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体系,创新机制,努力营造人才发展最优环境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一要拓展和完善“专项事业
编制人才派遣”制度。二要不断完善人事代理制度。
第二,坚持公平正义,构建平等竞争平台。对我们每年所承担的考试严密程序、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切实保证各项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三,坚持业绩导向,实现人才评价科学化。要不断改进职称评审方式。通过评审机制创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且具有宿迁地方特色的职称工作思路,使职称工作成为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外地人才到宿迁工作,促进全市各类人才不断学习、钻研业务的有力抓手。
第四,坚持四个尊重,不断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做好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二是扎实做好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补助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
(三)秉公办事,严谨高效,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依法管理
一是要认真做好《公务员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要坚持“凡进必考”,严把公务员“进口关”。三是要加强对公务员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四是要强化公务员的日常管理。五是要做好员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
(四)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不断改进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第一,切实履行编委办事部门的服务工作。事业发展需要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确定,确实难以绝对对等和平衡。要认真研究机构改革大方向、大政策,掌握市内外机关机构编制第一手资料及最新动态,当好市编委会决策的参谋助手。
第二,努力构建精简高效的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一是对市县区机关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乡镇机关编制以及事业编制实施规范的分类管理。二是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在市编委的统一领导下,对涉及成立机构、核定编制、提高机构级别(还需提交常委会研究)、申报进人指标等事宜,由编委会研究、编委领导审批后,按管理权限,认真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管理台帐,动态管理,适时审核更新机构编制人员数据。
第三,坚持严格管理,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一是严格控制事业机构设置数量,可设可不设的机构坚决不设,可综合设置的机构不分开设置,可合署办公和挂牌的不单独设置。二是从严控制人员编制。坚持一人多岗,多种职能合并为一个岗位,尽可能减少编制数量。三是严格界定单位经费渠道。对自身通过市场服务手段获得收入,能够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单位,财政不负担经费;对能够取得部分收入单位,财政实行定额补助;对一些有政策性收费或罚没款收入的单位,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四、端正行风,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1.加强党组织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把市人事局全体党员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确立的“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创新务实、严谨高效、服务人才、争创一流”要求变为每位党员的实际行动。
2.加强政(行)风建设,塑造人事干部良好形象。重点从教育上抓学习、政务上抓透明、效率上抓提高、纪律上抓严明、落实上抓督查,使全市人事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大转变、精神面貌大变样、工作作风大改进、服务效能大提速。
3.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创建“学习型、规范型、务实型、高效型和创新型”机关为目标,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教育培训工作。
4.加强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市人事局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的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主动的与组织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单位协调合作,积极主动的与省人事厅、兄弟市人事局及县(区)人事局之间的联动配合,争取支持,听取建议,凝聚人心,开创人事人才工作新局面。(作者系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编办副主任,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