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用支出仍在不断上涨。由于医疗机构已经形成了“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药价降低后,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的问题就更加突出。在保证既得利益不变规律的作用下,医生就会更多地倾向于使用高价药、未降价的替代药,或者多开药、多检查。所以仅仅靠降低药价无法根治“看病贵、药价高”的矛盾。
三是公立医院的逐利性异化了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加剧了“看病贵、药价高”的矛盾。建国初期,因为政府财力有限,医疗卫生事业又亟须发展,政府出台了允许医疗机构加价销售药品的“以药补医”政策。实际上,据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所有医疗机构从药品销售中获得的差价收入可能达到500多亿元,实际加价率在40%左右,早就超出了当初规定的15%的幅度。加之医生从药品上获得的一些收入,据国家权威人士估算,药品价格中的50%是补贴在医疗机构和医生这个环节。这也是当前某些药品价格虚高,而又不能一次降到位的现实原因。既然政府允许医院通过药品加价取得收入,医院当然希望收入越来越多,也同时诱发了一些不合理行为。一方面是市场的收入在支出时更自由,可以逃避政府监管;另一方面政府财政也可以减轻负担。既然允许公立医院逐利,当然科室承包责任制就会应运而生,医院要维持运营和发展,当然要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调动积极性的最佳途径当然是医药收入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一旦出现这种局面,拿红包、吃回扣,大处方、乱检查就在所难免。在与个人利益挂钩的科室承包责任制出现后,哈尔滨的550万元最昂贵的死亡和深圳120万元的天价医疗费用就不足为奇。而当一种社会现象蔓延成一种普遍行为,又植根于既有的体制,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既得利益集团,演变成一种潜规则时,要根治这种现象就决非一朝一夕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