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为价值取向,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体系中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使权力主体的一切活动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推动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真正实现廉洁、高效的现代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民主。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努力,尽快建立包括“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在内的完备的制度体系。还要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彻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把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清理,严禁借行政审批来收费和谋取部门、个人利益,落实“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借以铲除腐败产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