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线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开创基层统战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做好基层统战工作,不仅要靠统战部门自身的努力,而且更需要党委的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1、切实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领导。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基层统战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做到有领导、有编制、有经费、有基本的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有工作计划、有检查督促。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县级党委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统战工作在党和基层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做好“四个纳入”工作:一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区县(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区县(市)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依据;三是把统一战线理论纳入党校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四是把统战宣传纳入区县(市)委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2、加强统一战线两支队伍建设。一方面统战部门必须抓紧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加快党外干部推荐力度,争取党委支持,与组织部门合作,积极主动开创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条件,对各方面有贡献、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出适当安排,使他们各得其所,各尽其能。要按上级要求搞好乡(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党外领导干部的配备。要创造各种学习培训、挂职锻炼、轮岗工作的机会,保证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基层统战干部队伍的素质。要按照“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学识、创新的精神”的要求,建立一支“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的基层统战干部队伍。要适当举办一些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基层统战干部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大力促进统战干部年轻化,重视基层统战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切实解决统战干部进步难和交流难的问题。
3、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要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建立起党委、政府支持,统战部协调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统战工作牵头协调机制。要大力营造“大统战”氛围,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加强统战系统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4、加大对基层统战工作指导和检查的力度。上级统战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市)统战工作的指导,并积极协调,帮助争取区县(市)委主要领导的支持,解决基层统战部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基层,掌握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区县(市)统战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因地制宜,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以推动基层统战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