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倾斜,向教科文和社保等社会事业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围绕提高基层行政能力,创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机制。在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上,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一部分资金,实施以“三奖一补”为核心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建立了激励约束新机制,调动地方各级政府财力安排向基层倾斜、发展经济、精简机构和人员、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积极性,对解决部分县乡财政困难这个多年积累的问题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围绕政务公开和依法理财,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截至2005年,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也全部纳入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范围;3xxxx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本级和相当一部分市县,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这些改革措施,加快了我国传统预算管理制度向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转变,进一步将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等公共管理原则落实到财政收支运行中,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以促进实现“十一五”规划为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十一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服务。
抓紧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研究划分各级政府尤其是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特别是尽快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支出责任。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和规范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特别是要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帮助中西部地区解决财力不足问题。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完善省级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监督评价体系,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省以下财政体制管理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机制,切实增强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合理的纵向与横向财力分布格局。
完善财税制度和政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完善促进公平竞争的税收制度,抓紧推进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建立促进自主创新的财税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对使用落后工艺、设备及高污染、高消耗的企业实施限制或惩罚性税收制度。制定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财税机制。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并与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相衔接,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