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如个旧地税局近年来不断完善和实施的干部监督“五廉”要求:建廉政档案、听廉政谈话、看廉政教育、学廉政模范、做廉政实事,努力营造一种使干部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使纪律和法律深入人心,引导大家选择正确的行为取向,自觉做到慎权、戒贪、律已、修德。从而,达到了规范运作、注重制约、强化监督、推进法治、提高素质的目的。市局还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税收执法检查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此举有效地挖掘和拓宽了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工作扩展到对“事”的调查研究,而不拘泥于对“人”的监督检查,在促进税收执法水平提高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的税收业务知识也得到了丰富,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五、地税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是提高地税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有力保证。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高的纪律性、更强的法制观念、更要谦虚谨慎和‘可亲、可敬、可信''的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税收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税收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税收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