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理顺本局与系统内其他县、区局间的关系
理顺质监系统内部县、区局间的关系,重在理顺行政执法关系。一直以来,由于各县、区地域行政区划边缘地带的模糊,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不同程
度地存在着重复执法、争抢执法的局面,工作中难以形成合力,构不成和谐的执法大格局,不仅会影响到整个质监系统的行业形象,减弱公正执法的威信,也会制约各局事业的发展。杜绝此类现象,首先应当完善现有的执法模式,在各局内部坚持综合执法,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制;在县局与县局间涉及到边缘利益问题,发生执法冲突,应当以执法的社会效果为出发点,提倡建立重大案件联办机制、协查机制,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合理分配执法经费。垂管后,我局多次与兄弟县区局间合作执法、合作检定。特别是今年,我局计量所与市局计量所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就衡器检定项目签订了联合协议,走上了有利于发展的合作途径。这样的联合,既会充分发挥市所检定仪器先进的优势,解决我县大型衡器检定能力不足的局面,同时也帮助市所扩大了检定业务范围,以工作双赢促进了上下和谐。
(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