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集中制根据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正确反映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律,规范了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是党赖以建立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也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根本依据。在长期的自身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我们党一贯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2.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这六条基本原则,是我们党7xxxx年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丰富经验的结晶。它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辩证统一。它正确反映了包括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党的中央与下属组织之间的关系等党内关系,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政治组织纪律。弄清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就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的分散主义,无视组织纪律的小团体主义、个人主义,“一言堂”搞专断的家长作风等不良倾向,从而达到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的目的,使我们党更加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纪律
十六大党章第37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纪律严明是贯彻党的路线、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列宁同志曾说:“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又是铁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与铁的纪律的统一。”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纪律严明,才能步调一致地前进。全党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党的组织、宣传、群众、财经、外事、保密工作等方面的纪律,全党都要严格遵守,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全体党员都要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党员干部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模范。
五、党员的权利与党员的义务
(一)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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