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服务,提醒纳税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和内容,应当遵循的法规和流程,应当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形成有利于纳税遵从的大环境。二是以“一责”、“一簿”、“一志”为载体,落实服务责任制,制定岗位职责。填写税务文书、资料交接登记簿和值班日志,量化工作内容,界定服务责任。三是以“两屏”为载体,落实承诺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安装自动触摸查询系统和led大屏幕显示屏,与征管软件数据库联网,将纳税人最关心的双定税额、停歇业、欠税及各项收费标准公开,将限时、延时、预约、上网等服务标准公开,向纳税人承诺,直到纳税人满意销号为止,规范服务行为。四是以“三机一邮”为载体,落实多元申报。通过微机、手机、电话实行电子、语音申报,通过邮局实行邮寄申报,适时开通12366税务服务热线。
(三)把服务质量涵盖到各环节
在办税服务厅内,全面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考勤机制,实行“办税服务厅工作值班制度”,实行不间断工作制,“无假日,全天候“的窗口开放。二是建立监督机制,设置专职考核岗位,由精通税收业务、原则性强、能严格执行纪律的干部担任。考核岗根据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结果对办税人员的服务态度、水平、效率、作风、办税服务厅的环境以及值班交接等情况进行监督,每月通报考核情况,奖优罚劣。三是建立协调机制,针对办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为“一窗式”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把服务的视线投射到整个流程
推行“一窗式”服务,首先要做到国税机关内部业务流程设计科学流畅,为此必须对国税机关行政审批进行改革,否则“一窗式”服务无法到位。一是压缩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改进审批办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必须由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税务事项实行事后备案制度,实行纳税人依法执行,基层税务机关事后监督检查,变事前审批与事后管理结合。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取消审批过程中同一机关层层签字的做法,将审批权限的一部分下移,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实现窗口功能合理最大化,办事效率提升最高点。三是实行权力与责任挂钩,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税务咨询等每一项业务,窗口人员在享有处理权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还设置一个异常情况处理岗,以免因异常情况出现后,不能立即处理,在窗口形成淤积,造成堵塞。改革行政审批后,服务的视线才能投射到国税机关整个流程,从而提高“一窗式”的服务质量。
三、完善相关机制,全力实施全员化绩效管理
搞好“一窗式”服务,人员是关键,制度是保证,利益是核心。做到三者有机链接,必须改革分配机制,优化管理机制,强化捆绑机制,实行责、权、利三者挂钩。
(一)细化分工,在责任上实行合理分担,在权力上实行有效分割。在办税服务厅,实行大厅主任领导下的窗口负责制。大厅主任具体负责所属窗口的各种业务及流程正常运转的监督落实,并根据运行情况提出优化措施,报请局领导,适时进行调控,同时负责与职能股室之间的业务承接、核批、转发和督办。窗口主管对窗口业务全权负责,每天对窗口所发生的业务如:税务登记、抄报税、认证、申报、开票、发票发售、税务咨询等进行统计、分发、传递、核对和小结。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相应窗口主管的管理。从纵向上看,主任的工作向局党组负责,窗口主管的工作向主任负责,窗口人员对内向窗口主管负责,对外向纳税人负责;从横向上看,大厅主任统管,窗口主管对所属业务统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统办的管理网络。做到办理业务不越位、不空位;使用权限不越权、不放权;承担责任不溜肩、不卸担。
(二)优化考核,在绩效上实行科学分类,在利益上实行最佳分配。在责权明确后,要保证“一窗式”正常、高效、稳定持久的运转,必须启动分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