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二)创建四化城市工作 1、范围。 各区(市)县所辖的建制镇均属这次创建四化先进城市活动的范围。 2、标准。 按《四川省城市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验收评审标准(试行)》执行。 3、达标验收。 全市开展创四化城市年度工作情况和达标验收工作,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城区实施城市四化工程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按照该年度 《成都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标准,比照《四川省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验收评审标准》进行;十四区(市)县实施城市四化工程的情况,按照《四川省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验收评审标准》和《四川省城市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验收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采取逐级申报考核的方法,由市上验收合格后报省政府评审,对达标的在镇,由省政府授予四化城市称号。 4、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创建四化城市活动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创建四化先进城市活动,将此项活动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工作;要按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实施城市四化工程的达标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要将城市四化工程的实施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三优一学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社区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四化先进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 总之,今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市委九届八次全委会会议精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团结奋战,扎实工作,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城市整体增值作出新的贡献,以一流的工作业绩,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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