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从1998年起,各级政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陆续进行了机构精简和职能转变,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行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促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使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国家运用货币发行、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等经济手段以及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力度不断强化。
三是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明显加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差距;积极推进个人收入的货币化和规范化,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依法强化征管个人所得税,通过分配政策和税收调节,避免形成两极分化。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是在一系列惊涛骇浪中走过来的。既经历过严重通货膨胀,也面对过通货紧缩;既遭受过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也直面过世界经济不景气。但是,无论什么困难和挑战,都未能阻止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步伐。这主要还是得益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显著增强。
市场经济具有两面性。它在增强人们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的同时,其自身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会反映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来,容易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观念。我们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它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相结合的,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相统一的。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方针,不断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坚决抵制腐朽思想对人们的侵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护,公平竞争的实现,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需要按有关国际规则和惯例办事。因此,只有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的优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发展。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市场经济愈发达就愈要求诚实守信。崇高的信誉是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虽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有许多艰巨的任务要完成,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要解决。例如,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信用不足的问题等。我们还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的自由流动。继续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到2010年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20年使之更加成熟、定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