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中讲诚信,维护自身的诚信形象。要努力使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引导每个社会成员从不说谎、不作弊、不制假、不售假、不欺诈等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3、建立诚信机制,促进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把诚信建设落到实处的关键。各执法执纪部门和行业、窗口单位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结合,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把提高职工队伍的文明素质与完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把加强行业自律与完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在注重加强对职工教育引导的同时,针对各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诚信优质服务制度,确保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一是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监督机制。各执法执纪部门、各行业要继续探索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目标责任制、限期结办制、公示制、告知制、听证制、投诉举报回复制等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要把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聘请专门的行风监督员和群众评议行风等办法制度化,并以此促进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取信于民。二是要抓紧建立重点行业的诚信建设机制。中央文明办等五部委在《关于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税务部门要建立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诚信纳税的激励机制;工商部门要制定《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质检部门要充分运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认证等各项行政监管的执法手段,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研究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五部委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抓好上述诚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努力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同时,还要把诚信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科学有效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把诚信建设实践活动的成果巩固下来,形成规范,坚持经常。
三、求真务实,确保“共铸诚信,促进振兴”教育与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最近,中央反复强调,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体现求真务实作风。实践证明,能否做到求真务实,是各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共铸诚信,促进振兴”教育与实践活动,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共铸诚信,促进振兴”教育与实践活动由市文明委统一领导,市文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市文明办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交流信息,鼓励先进,督促后进。要把开展活动的效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考核奖励措施,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教育与实践活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时时处处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以良好的诚信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是要创新载体,务求实效。有效的活动载体是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大胆创造一些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易于参与的活动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好“文明诚信单位”、“文明诚信处室”、“文明诚信窗口”、“文明诚信职工”、“文明诚信家庭”等评比活动,进一步增强诚信建设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在开展活动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反对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
三是要齐抓“共铸”,形成合力。开展“共铸诚信,促进振兴”教育与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共铸”。诚信建设事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党政部门、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各级文明办要积极主动地同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建设行业诚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安排好本系统内的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工商联、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吸引和动员更多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共铸诚信的巨大合力。
四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专版,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诚信也是资源”、“诚信关乎形象”、“诚信就是资本”、“诚信就是效益”的思想观念,让千家万户、每个市民都懂得“诚信建设,人人有责”、“热爱家乡要从诚信做起”,使诚信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及时报道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新进展、新举措、新典型、新风貌,用先进典型教育人、鼓舞人、激励人。同时,要加大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对那些违背诚信原则,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曝光,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打造信用吉林市的品牌。
同志们,“共铸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