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建议、意见。
(二)规范行政行为
文明、规范是一个地区进步的重要标志。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能力。
1.要坚持检查收费审批制度。要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定,实行检查、收费等行为的审批管理。各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前必须向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部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展执法活动。否则,将视为违规、违法行为。
2.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执法时要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对无证执法和无执法权执法的一律视为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个严肃处理一个。“无罪假设”是文明执法的具体表现。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有违法行为假设”转变到“无违法行为假设”,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尊重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优良的执法环境。
3.要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认真实行行政罚款与收缴分离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做到收费与部门利益彻底脱钩,从源头上遏制和清除“三乱”行为。执法人员收费和罚款时要出据正式发票或收据,严禁无票据罚款和收取现金的行为。
4.要坚持“绿色通道”制度。严格实行上路查车申报制度和县境内重点车辆保护制度。今后,省、市统一安排的执行公务活动,也要报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审查备案。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任何时间都不准上路查车,更不准扣车罚款,这要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下去。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转变思维方式,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实施“畅通工程”,做维护发展环境的先行者。要努力转变职能,实现由上路查车为主到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为主的转变
(三)深化纠风治理
做好纠风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是环境创新的重要内容。工作中,一定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务求实效。
1.要切实搞好专项治理。按照上级部署,要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企业和公路“三乱”为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治理效果。这些行为既是去年和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反映最多的,也是纠风工作的重点。
2.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机关作风建设上要狠下功夫,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定要跳出部门和行业利益的圈子,从大局出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以良好的作风,促进部门和行业发展,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要加强行风“示范窗口”建设,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要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要切实加大民主评议力度。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参与面,增强民主评议的代表性,积极通过行业、系统内评比,行业、系统外评比,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真正把部门和行业的优劣真实客观地反映上来。今年,要继续将行风评议作为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评议结果公诸于众,促进行风的根本好转。要改进行风评议的方式方法,在企业评议部门、部门评议部门的同时,建立部门述职通报制度,所有行政职能部门都要定期不定期向企业以及服务对象述职通报行风建设情况。同时,广泛吸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评议,听取述职,确保民主评议客观公正和行风建设的效果。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将执法情况向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企业代表述职,以此加强交流,提高执法质量。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纠正不正之风。
(四)加强执法监督
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行风建设,最根本的一条是要将环境创新和纠风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今年,县政府下决心要解决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具体工作,就是突出“三抓”。
1.抓投诉举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投诉举报的自觉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投诉举报有奖活动。任何单位、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投诉等方式,举报破坏我县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县投诉中心接到举报后,要立即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将一次性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并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的安全,以此形成全县上下共同维护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
2.抓检查督导。充分发挥县委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室、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对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种检查、收费、审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要坚持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重点搞好日常检查。凡是检查发现与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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