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强治安忧患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严打整治的重要性和长期性
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特别是为期两个多月的冬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诱发和滋生犯罪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传统性、非传统性的治安隐患相互交织,刑事犯罪的阶段性、规律性特征越来越不明显和难以把握,将长期处于高位运行的状态。社会治安形势还相当严峻,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性多发性犯罪时有发生,一些治安落后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仍没有从根本上杜绝,特别春季是刑事案件的多发期和治安局势的波动期,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治安反弹。从我市去年以来的情况看:一是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态势,影响恶劣。二是“两抢一盗”占较大比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三是城区特别是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还存在薄弱环节,刑事案件高发。四是盗窃机动车案件居高不下,犯罪成员呈现组织化、智能化倾向,甲地作案,乙地隐藏,丙地销赃,侦破难度高。五是犯罪成员低龄化明显,流窜犯罪增幅大。六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机制性的障碍,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在一些地方、部位落实不够;警力不足、装备不强、经费紧张等现实困难依然突出。
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与刑事犯罪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保持严打整治的经常性、连续性,从保卫全国“两会”安全、维护春季治安的实际出发,坚定信心,昂扬斗志,再接再厉,全力投身于春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中,推动我市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