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的核心是保证新兵质量。为此,要坚持标准,严格政策,依法规范征兵行为,推进征兵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新兵征集质量。
(一)严格素质要求
一要严格政治素质。军队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应征入伍的新兵政治上必须绝对可靠。要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认真组织政治审查,切实摸清适龄青年的现实表现。要落实好县乡村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等制度,特别要做好人户分离青年、外出务工青年和异地就读学生的联审联查工作,杜绝在行为上有劣迹、在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进入部队,确保新兵政治可靠。
二要严格健康素质。健康的体格是士兵履行使命的基础。要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要求,抓好医务人员培训,掌握新的标准条件,规范体检程序和方法,组织好征兵体检和心理检测,重点防止把患有传染病、器质性病变,以及有精神或心理问题的青年征入部队,确保新兵身心全面合格。
三要严格文化素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要求,今冬征兵的主体对象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这是从源头上提高新兵质量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今冬征兵主体对象调整的重要性,熟悉文件规定,掌握政策标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征集主体对象变化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制度,研究制订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具体措施,严格文化标准,加大文凭审查力度,杜绝假文凭、假学历现象的发生,确保今冬新兵学历文化比往年有明显提高。
(二)严格执行政策
一要严格征兵程序。征兵包括征兵前的准备、征兵中的审查、定兵前的复查等几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要做好征兵前的各项准备,根据当前适龄青年流动性大、流动范围
二要严格征兵纪律。严格征兵纪律,是征兵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要求。县乡政府和兵役机关要把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征兵纪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对征兵、接兵人员的政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征兵、接兵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要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行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征兵岗位责任制,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控网络,坚决防止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要严格加强惩处。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兵役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征兵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征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是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公民,以及拒不完成征兵任务的单位,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依法征兵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征兵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部门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履职,搞好配合,积极为征兵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今冬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完善征兵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征兵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支持和可靠保障,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要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创造性地做好城镇退役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