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三项举措
(一)专职督办。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涉及部门多,规范性强,只有切实加强领导,才能提高工作协调力和有效性。为此,县委决定成立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督导组,负责全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协调督导工作。具体由文龙同志负责,人员由县直有关部门抽调。督导组要围绕“中心”建设内容和督导工作要领,尤其要切实把好“中心”建设的方案关、质量关和进度关,对各镇存在的问题,要敢于约谈各镇主要领导,切实加强督导,做到认识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质量和进度不到位不放过,对质量不达标的
(二)明确奖惩。各镇党委书记兼任镇综治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镇党委专职副书记为综治办和“中心”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镇中心专职副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今年的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将把“中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如期完成任务并经省验收合格的镇,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除将配套建设资金全额下拔给镇外,县另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镇,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人的追究参照计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同时,要把“中心”工作作风纳入县纪委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对“中心”工作人员“生、冷、硬”对待群众或造成工作失误的,县纪委将追究具体工作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捆绑考核。为充分形成合力,有效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县委要求县直综治信访维稳成员单位要分别挂点一个镇,主要在综治中心硬件建设、运作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跟踪落实,到年底与所挂点镇实行综治捆绑考核,具体挂点安排名单由县政法委报县委办以文件形式下发。县五套班子领导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抓好挂点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
四、抓好四项工作
(一)抓队伍建设。一要选好配强人员。切实加强镇综治委、综治办队伍建设,选调一批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熟悉政策的基层干部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配齐配强综治办专职干部,不断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确保“中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二要抓好干部培训。要积极探索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队伍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切实加大综治信访维稳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对所有“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大轮训,重点培训“中心”人员一专多能,熟悉“中心”的基本知识和各种要求,包括政策、法律和有关行政业务,以及如何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中心”队伍,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做群众工作水平。三要逐步提高待遇。为增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权威性,便于协调工作,有效地调动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将提高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的政治地位,一次性解决副科待遇问题。
(二)抓部门磨合。“中心”建设是新生事物,核心是综合,关键是磨合。几个部门集中在一个平台干事,一套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