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尤其对重大、敏感的问题,要亲力而为、追踪督查,及时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要坚决防止发生敌对分子滋事捣乱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群众性纠纷械斗,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坚决防止“法轮功”人员进京和在当地滋事。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和领导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此外,各县区、政法各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逐级落实“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要强化社会面的情报信息工作,超前掌握预警性、内幕性、趋势性情报信息,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报告,严禁迟报、漏报、隐瞒不报。要抓紧完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总之,守门有责,管人有规,处事有法,只要我们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尽保一方平安之职,尽助一方兴盛之责,尽促一方发展之力,就一定会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欢度元旦和春节。
三、以更扎实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机关领导要认清当前形势,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坚定信心;又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越是改革开放,越要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总揽全局,真抓实干,切实负起维护稳定和搞好治安的政治责任,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第一,要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反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我们地理位置特殊,历来是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的“桥头堡”,隐蔽敌情严峻。特别是改革开放,外国人员大量增多,各种敌对势力将实施“以商养政”、“商政互动”,进行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和黑社会组织犯罪活动可能更加猖獗。要高度重视隐蔽战线的斗争。公安、安全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深入研究入世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压力,及早预警,密切注视和防范西方敌对势力和宗教反动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特别是要对他们利用经贸渠道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打醒十二分精神,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反对势力和黑社会组织以投资办厂、慈善捐款为掩护,建立据点,搞渗透破坏。对正当的投资者,要给予大力支持,不能以各种借口干扰和影响他们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要继续深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希望同志们发扬克难攻坚的精神,落实责任制,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是维护稳定的重头戏。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关键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排查调处纠纷工作,加大化解矛盾力度。去年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解决了一大批久拖不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了一批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少地方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排查已成制度,做到矛盾不上交、不久拖、不激化,效果很明显。今后这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最近,从信访部门了解到,去年我市到省上访的人数在全省排得比较前,影响较大,突出表现在劳资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农村基层干部经济和作风粗暴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稳定、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一是要深入排查,发现矛盾。要立足于经常性、主动性做工作,把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排查结合起来,及时把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政法综治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排查调处工作,对突出的、可能影响稳定的难点、热点和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二是要落实责任,解决矛盾。要建立健全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把调处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早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镇,集体上访不出县”。对因工作作风不扎实、措施不力,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超前工作,避免矛盾。各级党政领导要强化公仆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了解民意,体恤民情,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高度关注并解决好社会热点问题。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使群众状告有门,有冤能伸,有难能解。四是要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防止激化矛盾。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明确责任和分工,讲究政策和方法,及时依法处置。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心理预期和可能带来的影响,慎用警力、警械和武器,不能一有事情就将公安推到第一线,简单粗暴的办法往往激化矛盾。处理群体性事件,当地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靠前,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理顺群众情绪,不可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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