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扎扎实实抓好属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种督查、检查工作的落实,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区域和重点企业,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公安、交通、农机、民航等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迅速开展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行动;旅游管理部门和交通、消防、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有关学校、学生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能力协作,严格对大型聚集活动的审批,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民爆经营企业,对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行业和领域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
(三)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投入、隐患治理整改的主体,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是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在专项行动中,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
一是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要高度重视、亲自做出安排部署,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查找和整改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和问题。
二是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和资金,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期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要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监控机制。对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现实状况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都要心中有数,要制定严格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五是要做好“三同时”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按相关法规做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的责任落实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落实治理、整改隐患的责任,企业是落实的主体,政府及有关部门负有指导、监督、督促的责任。
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对绝大多数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对短期难以治理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落实应急。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做出整改方案。隐患严重的要停产整改,直至隐患排除。企业在组织隐患治理整改时,要建立隐患治理整改登记制度,落实整改资金等相关治理整改条件,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每月定期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落实专项行动不认真、没有有效排查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经济、行政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检查、指导。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并采取监控防范措施,明确本部门的责任人,挂牌督办,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必要时,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停业整改通知书等,直至提请政府依法关闭。每月定期向同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