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生育保险项目、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妇女生殖健康项目、农村计生科技致富项目。儿童项目3项,包括青春期健康教育项目、“春蕾结对”助学阅读项目、0至3岁阳光宝宝早期教育项目。应该说,这些实事项目基本涵盖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主要方面,对解决当前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这些实事项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强化措施,抓紧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尽快落实下去。当然,为妇女儿童办的实事绝不仅仅是9项,我市新农村建设“1381行动计划”中的大多数项目,都是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实事项目。因此,只有把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优先思想体现到公共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政策对妇女儿童的特殊影响,我们的妇女儿童工作才能扎扎实实地抓好。
三、加强领导,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合力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优先的重要理念,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1.工作部署要“到位”。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已纳入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已作为专项规划,将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因此,我们一定要抓好“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县区要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不仅要在总体规划中明确妇女儿童发展目标,还要体现到有关部门的专项规划、纳入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之中,切实做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评、同步发展。
2.法制保障要“有力”。当前,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处在经济转轨、结构转换、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妇女儿童工作必然会随着形势的变化,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要结合“法治湖州”建设,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根据我市实际,加强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监察,依法保护女工特殊权益,严禁非法雇用童工,确保安全生产。要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特别要让他们的子女与城里的孩子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成长进步。
3.形成合力要“有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还需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广泛参与,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有位有为,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为妇女儿童发展排忧解难,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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