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天尤人,甚至悲观厌世。女性要勇敢地走出家门,走进社会找一份工作,获得独立的经济来源。如果确实难以在现代都市中找到适合的工作,也要主动争取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因为操持家务也是一种劳动付出,是对家庭的奉献,千万不可因此屈服于丈夫。遭受家庭暴力和婚外情之苦的妇女也要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运用法律武器远离伤害,用实际行动争取自身的权利和地位。
(二)关注妇女就业是提高妇女地位的前提
劳动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项义务,但对于广大妇女,劳动更是获得自尊、实现自立的基础。由于目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逐步形成了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妇女,特别是大龄妇女就业就更困难,不但对她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更降低了她们在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区妇联近几年针对失业妇女积极地开展培训,努力转变她们的就业观念,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并多次与劳动部门、佣工单位联合开展女工招聘。虽在妇女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帮助部分失业妇女实现了就业,但对众多需要就业的妇女来说仍力不从心,因为妇女就业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紧靠区一级妇联的呼吁、努力是不够的,针对妇女就业应自上至下形成一个完备的宣传、救助、监督体系,营造一个利于妇女实现就业的大环境。
(三)关注老年妇女,在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下使之走过幸福的晚年
我国目前正逐步迈入老年化社会,老年妇女的婚姻、家庭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老人再婚引发的问题尤为突出。但我们以前进行《婚姻法》的宣传多针对中年以下的妇女,所以在这一年龄阶段形成了《婚姻法》的真空;另外,爱面子、怕羞是老年人不能正视婚姻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所以在加大对老年人普法宣传的同时,也要做好其思想工作,使之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再有,老年人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好转,老年人不再以基本生存为主要需求,而是转化到以享受天伦之乐和追求精神生活为目标。因此,建议社会要继续推出和完善颇受老年人喜欢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吸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加入到行列中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让她们安渡晚年。另外,面对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妇联组织能否尝试独自或与民政部门联手创办一些为老人服务的机构,一方面解决了老人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可以由此吸纳一些失业女工。
×区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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