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没人问,企业改制后,基层工会承担的繁重任务与工会组织削弱、工会干部大量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工会经费收缴难。企业改制后,企业经营者把企业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不愿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经费断流,工会活动难以开展。
⒌职工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经营者把职工看作雇用劳动者,一旦发生劳资矛盾,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工会干部作为企业打工者,自身利益也难以维护,随时都有被炒鱿鱼的可能,不敢为职工说话办事。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随意调动工作或解除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是工会组织体制与当前经济体制还不适应。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会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现行工会组织体制仍然维持着计划经济时期的格局,地方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之间依据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确立领导、被领导的关系。党组织关系在哪里,工会组织关系在哪里。但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企业改制,传统的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被打破,一些企业由于党组织隶属关系无法确定,处于无主管状态,造成工会组织关系断层,直接影响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二是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对职工的吸引力、凝聚力还不够强。一是由于工会自身宣传不到位,造成一些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对工会组建存在担心和抵触情绪,一些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对工会的性质和作用不了解,组建工会和加入工会意愿不强烈。二是一些基层工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会员的权利没有完全落实、会员和非会员无区别,职工群众缺乏入会的内在动力。三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影响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三是工会干部管理体制与企业人事制度还有脱节。目前,工会干部仍然实行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管理,而当前企业用人制度基本上采取合同制或聘任制,企业工会干部是打工者队伍中的一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企业管理,上级工会的协管职责很难落实,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维护,出现工会干部要看经营者的眼色行事,开展工会工作时,慎言慎行,畏首畏尾。
四是系统工会对基层工会指导还不到位。在思想认识上,对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在工作部署上;未能把全面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与落实工会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在工作指导上,不能针对企业改制和工会基层组织形式变化的实际探索研究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在政策服务上,缺乏创新精神和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
三、建议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的承载者、实践者,“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针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向市委、人大及市委组织部提出以下建议:
⒈加强系统工会组织建设。目前,我市设党委的市直部门中公安局、开发区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尤其是开发区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较多,工会组织作用发挥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市委对开发区工会机构和工会主席配备给予考虑。我省已组建中小企业发展局,对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进行管理和指导,我市第三次机构改革也将展开,建议市委在我市组建中小企业发展局时,考虑工会机构、编制和工会干部的配备。
⒉加强县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县区工会既承担着地方工会参与、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又直接面对职工、履行着基层工会的职责。尤其企业改制后,一部分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