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后,班子成员能获得高额奖励,而经营成效较好的,由于计划利润较重,跳起来摘不到桃子,在利益驱动下,就动用非正常手段。
3、考核兑现前,核查不严。近几年,出台了一些专项激励政策,兑现了不少奖励,但是,滞后的真实性检查,总会发现一些虚假情况,对虚假的整改,以至奖励再兑现,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三)业务素质不高
1、政策把握不准。有些财会人员,对政策掌握一知半解,对于要提交行领导决策的事项,不能从政策上当好参谋,对行领导的一些思路,不能提供详细的政策解释,没有兼顾参谋和办事员的职能。甚至有的当歪参谋,想歪点子。
2、应对能力不强。对财务管理中的突发事件,束手无策,对多年形成的一些常规,也没有办法处置。比如,有些费用、指标,上级行都要根据全辖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平衡,在年终一二日下达,这种情况已经多年。有的行就强调没有实施时间,为违规列帐辩解。没有从自身找原因,事先没有制订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习惯做法的延续。
在一些人的意念中,利润不够,应付利息凑;费用不足,营业外支出走;不好出帐,假发票帮忙,形成了习惯。近几年,法制观念有所加强,但是,在考核力度之大的今天,还有市场。在感到确实没有办法的时候,又“轻车熟路”,踏这违规的小径。
(五)规章制度执法不力
在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和执行信贷新规则中,对各种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较好的防范了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而在财经纪律执法中,给人的印象是大事化小,以罚代处,形成常态,以至违规累查累犯。这与执法力度不大有很大关联。
三、对策
(一)加强法规教育,加大执法力度
1、认真学习,提高执行制度自觉性。要求每一个财务管理人员,要象信贷管理人员熟悉信贷新规则一样,熟练地掌握财务制度。职能部门对学习情况要进行检查和测试,保证合格上岗。
2、建立责任制。对每个财务管理岗位,要定岗,定责,定人,对每项财务事项的处理过程,必须明确责任交接点;对自己处理的事项,责任人员要负相关的永久责任和连带责任。
3、执法要严,违规必究。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严格对照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分清责任轻重,分别处置。
(二)公平下达计划,确保奖优罚劣
1、计划制订的参数要符合公平性原则。建议采用人均利润率等公正性指标,考核进步分,考核贡献率。对辖属核算单位非人为因素的特殊情况,要在计划中予以考虑。
2、计划的制定要体现奖优罚劣原则。一是不搞照顾落后。适度的压力,增强动力,能促进落后赶先进。二是不鞭打快牛。对贡献大的,费用和奖励要相应配套。
3、综合考虑全行计划的实现。对个别可能完不成计划的单位,可以加大全行利润考核基数,而不是轻易调减可能完不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