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加大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力度,努力提高劳动力素质。一是增强西部欠发达地区各级政府科技兴农的意识,转换办法观念,扩大农村教育投资规模;二是允许并支持开设民办学校,鼓励民间融资办学 , 增强农村办学的活力;三是保证农村九年义务制教育,防范学龄儿童失学;四是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与农业生产和乡村工业相适应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养技术型人才;五是继续抓好农科教建设,倡导“绿色证书工程”。
2、积极实施公共财政,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使农民走向富裕。一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特别是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要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三要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切实保障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科研投入;四要进一步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和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基层基本财力需求的保障力度,同时加大扶贫开发和财源建设力度,使扶贫资金、支农资金向财政困难县倾斜 , 向财政困难县财源建设产业倾斜,促制才政困难县转变观念,广辟财源,实现财政自立;五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把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及农村社会保障纳入各级政支出范围,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真正普照农村。
3、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从政策上保证农民增加收入。一是要明确土地的所有权,稳定土地的承包权 , 搞活土地的使用权,允许土地流转、转让、租赁;二是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把农业粗放式的增长方式转变为农业集约式的增长方式;三是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要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农民以土地为股份进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可以脱离农业,转向其他产业;四是要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防汛抗旱和减灾体系建设,农村道路、饮水、沼气、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五要继续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畜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进而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4、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民增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扩大其业务外延 , 将农发行经营网点由县市下伸到乡镇,进一步贴近农村、方便农民,并允许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发展基金等途径扩大农发行资金来源渠道;二是尽快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通过立法形式,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按一定比例投入“三农”资金,要求各类商业银行按一定比例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农村信用社债券;三是尽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将邮政储蓄新增存款中来源于农村的资金,返还给当地农村信用社用于放贷;四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将农信社职能进一步定位在为“三农”服务上,强化其为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面的职能,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保证“三农”生产的资金需要和农产品加工销售的所需资金;五是尽快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 扩大农业保险试点为降低运转费用,可委托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开办此项业务;六是除了重视正规金融外,还要从农村实际出发 , 积极探索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民间金融、合作金融等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农村建设。
5、大力拓展农民工转移空间,积极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将农民工和城市产业工人同等对待;二要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让农民工尽快找到工作;三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使农民工劳有所得;四要切实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让农民工享受到《劳动法》保护;五要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六要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让农民工子女有学上,有书读,真正把农民工子女纳入国家九年义务教育体制之中,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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