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约束机制需要尽快予以建立和完善。如:内部往来对账只核对发生额而不反映余额,缺乏严密性与完整性;内部往来来账无强制性先核押后记账功能,使核押工作流于形式;系统在打印税款上划报单时可多次重复,不利于风险控制;系统日终处理时,缺乏对账务处理情况的自动提示,容易造成遗漏和风险;打印的组合报表不需提供报表序号,不利于控制报表的漏缺、防止偷换行为等。
4、国库监督手段软化,所带来的监管缺位性。虽然《国家金库条例》赋予了国库有一定监督权,但《预算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都没有赋予国库监管的职能。因此,国库监管实际上仍处于从属地位,由于国库监管缺乏具体的行使职能依据、权限范围和政策界限,可操作性也不强,加之,当前财税库行相互制约机制不尽完善,国库作为财政收支经办者,面对财政、税务机关的违规行为,其监管工作还面临很大的压力和阻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而难管,监而未管的国库管理被动局面。
创新与发展
随着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库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时不我待,因此,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依靠改革实现发展、依靠创新寻求突破,全面提高央行经理国库工作整体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库应有的职能作用。
1、加快国库制度建设步伐,逐步建立起完善系统的法规制度体系。应尽快重新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零余额账户和相关业务操作管理办法,逐步将库款报解、支拨退付等纳入法规管理;条件成熟时出台《国库法》,以立法形式明确国库的地位、职责、监督权限和监管手段,有效发挥国库的服务与监督职能。
2、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应按照“一级财政、一级国库”的原则,逐步单设国库办事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县级支库人员配备应坚持“按岗定人”的原则,同时兼顾业务量大小,因地制宜地核定人员与岗位;同时,要下大力气自上而下地加大对国库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工作,充分挖掘现有人员潜力,逐步更新国库人员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国库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3、尽快完善国库核算系统风险防范功能建设。通过丰富和强化现行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业务功能,比如,控制操作人员权限,完善系统打印功能,设置凭证管理控制功能,增加系统日终账务处理提示功能和强制核押功能等等,有效提升核算系统的整体风险防范水平和抵御非法侵入的手段和技能,使业务处理真正体现快捷、安全、高效。
4、建立健全财税库工作协作监督机制。财政、税务、国库是财政资金收支体系中的三大主要环节,三方加强协作与交流至关重要。因此,一方面,应加强“软件
”协作机制建设,搞好三方相关政策制度的相互衔接,避免政策规定互相冲突和抵触现象,有效发挥“合力”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硬件联网工程建设,逐步推广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支出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供应者的财政集中支付新模式,加速财税库行横向联网进程,减少报解环节,实现多方信息与数据共享,加强彼此的合作与监督,有效提高国库工作效率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年的风浪搏击,二十年的锐意进取,二十年的春华秋实,二十年的辉煌历程,二十年间,国库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国库人不能也不会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面对我国财政金融机制改革的时代召唤,我们深感新时期履行经理国库职能的责任重大,任重而道远。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豪情满怀,因为,我们都在期待国库事业更加灿烂的明天,站在新世纪的起点上,我们会鼓足干劲、奋力拼搏,在平凡的岗位上去争取我们国库人更大的光荣与梦想,我们的心会永远与国库事业一起迎风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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