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事实上,村级事务并不是无劳可派,要做的事情很多,关键是在于组织。要加大涉农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力度,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督查督办,一抓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要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农业税调减和统一规定的“两工”取消后,基层政策性减收幅度较大。各县(市)区要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弥补基层因政策减收形成的财力缺口,确保乡(镇)、村正常运转,切不可将资金缺口留给基层。要充分考虑物价及实际支出不断增加的状况,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加大对村级的资金扶持,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要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对管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挪用、截留。严格规范村级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和开支范围,严格控制村干部人数。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支出应列入县、乡财政预算,不得挤占村级资金。大力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严禁以费垫税、举债垫交税费,切实防止村级债务反弹,特别要防止产生新的债务。 三、切实提高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驾驭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水平,努力营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创业热情,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奋发图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的行动,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的全面创新,确保全年农业农村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进一步形成重视“三农”的风尚。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时隔 18 年后,中央再次把“三农”问题作为 1 号文件下发,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第一次就农民增收下发专门文件,把农民增收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省委、省政府 3 号文件,进一步就推进全省农民增收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全国上下关心、关注“三农”的氛围正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这个机遇,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重视“三农”工作的良好风尚。要着眼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全局,用更多的精力关注农村、关爱农民、关心农业。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对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研究,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投入和研究重大政策时,自觉地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优先位置考虑,分管领导要全身心地扑在“三农”工作上。各级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农业农村发展的新亮点、新成就,宣传农村涌现的新典型、新风尚,为农村跨越发展鼓劲造势,凝心聚力,尽快形成“三农”工作的宣传强势。 (二)进一步营造奋勇争先的氛围。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全市项目农业发展迅猛,关键就是县(市)区广大干部群众奋勇争先,奋力拼搏。在今后的项目农业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奋勇争先、奋力拼搏的精神状态。当前,面对全市经济发展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面对先进地区农村发展的迅猛势头,我们不能自我陶醉、盲目乐观,必须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多看看我们存在的问题,多看看我们面临的困难,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乘势而上,埋头苦干。要在全市迅速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营造奋勇争先的浓烈氛围。各县(市)区、各乡镇都要调高标杆,选定自己赶超的目标,确立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从一季度项目农业建设的情况看,各个县(市)区发展不平衡,暂时领先的县(市)区要乘势而上,自加压力,以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工作,推进项目农业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暂时落后的县(市)区要深入细致地分析原因,振奋精神,奋起直追,争取后来居上。 (三)进一步弘扬调查研究的风气。当前,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针对农村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有计划、有选择、有重点地深入到农村一线,摸清实情,系统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调查研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深入实践,从而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创造热情和创新勇气,不断从农民群众的创业实践中汲取创新的智慧和经验,研究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思路,让广大群众受惠。 >(四)进一步养成扎实务实的作风。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按客观规律办事,把发展见实效、农民得实惠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要大兴务实之风,工作重心下移,指挥位置靠前。村级组
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干部是农村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充分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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