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后,政策不兑现,土地被收走,利益受损;二是担心在外做生意,一旦生意赔了,回到农村没有土地连维持生计都有困难。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县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就业、经商、办企业、上学,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发包方)和个人不得收回他们所承包的土地”的规定家喻户晓,让他们吃上定心丸,从而打消思想顾虑,解除后顾之忧。 第三,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走出依靠盲目扩大耕种面积,增加农民收入的怪圈。我县现有47.1万亩耕地,按87708个农村人口计算,人均占有耕地面积5.4亩,相对来讲人均耕地是比较多的,而且一些地方还在开垦荒地,扩大耕种面积。但单纯地、盲目地依靠扩大耕种面积来增收,不仅亩均效益低,浪费大量的人力,而且使本已配置基本饱和的水土光热资源更加紧张,造成恶性循环,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可持续发展。据调查,一个同等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收入是种地收入的3.8倍,除了解决自身生活问题外,还可以基本维持3口之家的生计。因此,各乡镇应当在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机械化上下功夫,提高产出效益,提高生产力,解放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民从事非农产业获取更大的收益。 第四、必须强化培训,切实解决农民就业困难、转移受阻的问题。实践证明,农牧民的文化层次越高,劳动技能越强,转移输出的成功率就越高,收入也相对丰厚,就业岗位也更加稳定。当前社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越来越多,体能型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把强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立足于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要充分利用农闲季节,把“科技之冬”变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之冬”,有针对性、适用性地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层次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制定出长远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培训农民掌握外出务工技能,交给农民一把致富的“金钥匙”。要在全面提高农牧民务工技能的基础上,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畜牧业、农村多种经营、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小城镇建设、打造园区经济等多种途径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增收。 第五,必须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简化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和用工单位乱收费。对县委、政府出台有关“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购买住房最大限度减免收费,免征个体工商管理费一年、及减免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已经落实的要完善政策,没有落实的要加快落实。要下大气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使农村劳动力转得出、留得住、有保障。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开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新局面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发动农民踊跃参与。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上来,切实把确保农牧民大幅增收、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摆上重要日程,努力构筑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牧民增收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做到有任务、有目标、有考核。分管领导要深入劳动力转移和劳务创收第一线,亲自对接、亲自带队进行大规模转移。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搞好统筹规划,做好转移前、转移中、转移后的一条龙协调服务,提升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为需要帮助的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要采取得力措施,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使外出务工的农民安心,在家务农的放心。总之,要敢于突破一切妨碍农牧民增收的思想观念,敢于革除一切束缚农牧民增收的体制弊端,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开、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转移出去,使劳务输出成为今后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长效增长的最大动因。 同志们,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区、州县关于促农增收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携手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增收的文章,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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