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具体任务:一是尽快摸清底数,确定普查对象和范围。环保、工商、编办、民政、统计、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摸清全县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治理设施的底数,汇总出我县污染源普查台帐,确定普查对象和范围。二是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和培训工作。污染源普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普查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选配,要按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要求,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县普查人员的选调工作要在近期完成,尽快建成我县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三是落实普查经费。县政府要把污染源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用于组织动员
、培训、入户调查、现场监测、设备购置、人员补助和工作发放等,并保障普查费用的按时拨付,确保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做好宣传动员。宣传部门要根据《县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普查,为普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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