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严肃纪律,认真做好移交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严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冻结现有管理中心的资产和人员编制,分步实施好“冻结、清理、审计、移交”四步清理、核实环节,保证资产平稳移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认真执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有关人员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拒不配合,妨碍并帐、调整工作的进行;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待机私分财物,不准突击提干,不准擅自扩充编制,不准滥发奖金和实物。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要精心组织,妥善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工作。在机构调整中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制定调整方案时,必须同时明确人员调整和安置任务,保证机构调整工作的稳步实施。新的管理中心要根据本人意愿、工作需要和业务能力,对现有人员优先择优留用;未留用的富余人员,要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