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实施以来,地区共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住房7.9万户,约40万人迁入新居,大幅提高地区城乡抗震防灾水平,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农牧民的居住条件,各族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这项工作、支持这项工作。2006年,我们要利用好国家和自治区的专项资金,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继续抓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力争完成7.09万户抗震安居房建设任务。要把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科学的规划引导,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
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保障水平,落实保障资金,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地区区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三)认真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
各县(市)、各部门要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城市规划、工程质量、物业管理、供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镇房屋拆迁问题,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克服重建设进度,轻拆迁管理的做法,以规范政府、政府各部门以及房地产评估机构行为为重点,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拆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切实抓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行业是高危行业。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市政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高空坠落、机械事故、坍塌以及城市排水疏通、天然气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要尽快建立城市综合防灾相关信息系统和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同志们,2006年是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地区三级干部会议和地区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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