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以依法行政和取信于民、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用系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和监督机制,及时、准确、充分地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优化政务环境。依法推行行政问责制。按照健全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积极创建诚信商业圈。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制定市场诚信准则,维护诚信秩序。
2、建立健全以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系统。构建企业信息征集、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网络体系。发挥市场监管机构的作用,逐步实现部门监控信息的互通互联,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塑造并褒奖诚实守信的企业典型。
3、建立健全咨询评估、会计审计、担保证明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信用系统。健全社会中介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记录、警示、公示制度,依法加强监管,规范整顿中介市场秩序。加快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设。
七、建设安全的社会发展环境
1、保障政治安定。依法打击破坏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
2、保障经济安全。保护各类产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健全与国际通行的产品标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接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危害经济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
3、保障生态安全。开展生态安全教育和生态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防止自然资源的浪费。建立资源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生态安全的监控体系,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加强对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对突发性环境灾害的监控水平和处置能力,建设生态城区。
八、实现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和谐有序。
1、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各种市场主体行为,从生产源头和流通环节上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和自然垄断行业的有效监管。
2、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推进和保障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有利于培养人才、吸引人才、高效配置人才资源、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能力。
3、加强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机构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健全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关注的山林纠纷和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等各种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政府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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