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研究,在严控编制的条件下,建议上级尽快把他们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对任职达10年以上或15年以上的村干部,是正常退职的,要从财政拿出一定的转移支付资金给予补贴,根据任职年限、职务不同,制定补贴标准。
5、精减乡村干部职数。对乡镇干部,人员有富余的要实行分流,对村级要实行并村撤组,按照“四个提倡,一个注重”的要求,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支两委交叉任职。
6、抓好党员发展。要创造条件,吸引本村青年回流,把他们纳入党组织培养范围。坚持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提高党员和村干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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