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居民的关系协调等都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是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这是农业人口流动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收益保证、社会救济、劳动保护、就业培训、子女教育、住房问题、医疗问题、基本养老、工伤等等。都有待研究并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应该看到,农业流动人口依然处在我国社会阶层的最底层,这支庞大的劳动大军仍游离于现代职业体系之外。
5。农业人口流动对我国制度变革和完善提出了迫切要求
农业流动人口虽然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劳动大军,但同时又与长期形成的制度发生着多方面的碰撞。僵硬的户籍制度将他们排斥在城市之外。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制度不能以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接纳他们。他们的居住地常常被列为清查。整治的重点。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社会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并且是社会进步所追寻的目的之一。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必须与之相适应。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市场的闸门打开了,流动的潮流形成了。利与弊,得与失,期盼与担忧,限制与诉求同时交织在一起,使我们有些盲然和困惑。
二、 农业人口流动的对策思考
农业人口流动的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结构合理调整、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妥善面对和正确把握农业人口流动,解决农业人口流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又是维持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缩小城乡差别,积极“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妥善解决好包括农业流动人口在内的社会底层面临的问题,应该是检验社会和谐如否的重要标尺之一。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流动人口问题应该重视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深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的认识
虽然目前农业人口流动已经给一些城市的就业和城市管理社会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但是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是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改变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据统计,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已经降到1xxxx,按照正常情况这时出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比重应当相应地降到3xxxx—3xxxx,但目前我国这一比重仍高达4xxxx,这给我国实现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了困难。因此有专家认为要特别注重城镇化和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比重的问题。争取在未来的15年内在转移1亿多农业富余劳动力。所以继续鼓励和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应该从宏观着眼,进一步加深和统一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主动应对,循序渐进,将其纳入城市的总体视野中谋篇布局。
2。逐步建立农业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和机会的制度
进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成分进入城市的,群众虽然居住和工作在城市,但在制度上他们不是城市社会生活的一员,而被称为“农民工”。他们更象产生中的“临时过客”,在城市生活中他们无疑是下等人,其基本权利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应当全面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给农民以平等的公民权,根本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移与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清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包括户口、身份、工作岗位、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民工依法享有产生居民同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繁荣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这个进程中考虑城市现有的承受能力,采取渐进的方式是比要的,但是必须在城市居民和农民工之间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他们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入手积极推进。
3。拓展空间 引导有序
遵循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规律,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不断拓展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当前应引导农业人口既流向特大城市,又流向中小城市。在农村积极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的同时,要加快发展非农产业以吸纳就业,同时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尤其是小城镇建设,以更多地转移农业劳动力。需要指出的是,推进上述工作我们在指导思想上都应把握: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脯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援农业和农村发展。这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地方各级政府都应以此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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