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转用指标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没有达到投资强度控制标准的建设用地项目,没有及时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征地方案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上年度批准的建设用地供地率没有达到8xxxx的。同时,对批后项目供地,严把“供地关”,对内资300xxxx人民币、外资50xxxx美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准单独供地。
总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被征地农民应当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作为地方政府,必须按照这个方向不断努力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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