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统筹村提留、“两工”折资、屠宰税等,加上历欠税费又不能收缴到位,乡村债务化解无门路,致使农村基层干部威信和信誉下降,村组干部说话没人听,干事无人应,有的村组干部说“不是自己还有借垫款,早就不想干了”,影响了农村稳定。
二、对策及建议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针对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建议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依法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妥善调处各类土地纠纷,全面规范土地承包合同,切实搞好承包地的确权发证,做到农户承包的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四到户”,农户的承包地块、面积与合同记载、社存本、登记表、经营权证“四相符”,经营权证书入户率达到10xxxx,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对长期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在保障其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要引导其通过代耕代种、转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到人多地少的农户;对外来经营承包业主以协议方式开发村组集体空地的,也应通过其他承包方式保障其承包经营权,采取土地使用权入股、有偿转让等形式,既要保护承租者的合法权利,又要适当考虑农民的既得利益,将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兴办公益事业。
(二)正确认识取消农业税的真正内涵,进一步做好基层农村干部的职责定位。乡镇及村组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取消农业税只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 ,对实现农民根本减负和长期增收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绝不能“一免了之”。要充分认识到取消农业税不是一项孤立的、单一的改革,而是需要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配套办法,需要各级干部不断适应形势,转变方式,更加集中精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不断改善农村面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针对农民群众所需所想,保护好农民惜地、爱地、种地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科学种田,搞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科技培训和现场指导,及时提供信息服务,让农民不断提高耕作水平,拓宽致富门路,加快小康建设步伐。
(三)改革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乡镇村行政区划,规范乡镇和村的建制标准,对达不到版土面积和人口数量的乡、村坚决进行撤并。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布局和财政收入状况,认真合理核实机构和人员编制,划出财政供养范围,鼓励超编干部到村任职,积极探索跨村跨组任职的管理模式,精减过多的乡镇村组干部队伍。要顺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稳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农村五保户供养、军属优抚等几项重点支出,应足额预算,按时拨付,确保乡镇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要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同时采取加强教育、依照程序的办法,促使有缴纳能力的农户自觉缴纳历年欠款,积极化解乡村债务。
(四)探索多种途径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引导农民一事一议搞建设。要严格区分农民自愿投工投
劳改善自己生活生产条件与加重农民负担之间的政策界限,对农民直接受益的村组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在农户自愿、民主协商、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鼓励农民自力更生,办好管好自己受益的事。对村范围大面积受益的重大事情,需要全村农民筹资筹劳的,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按《蓬溪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议程序》报批。对改善公益设施,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的,可通过乡镇、村向上争取,对所需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通过农村能人、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公益设施,乡镇村应加以引导和协调。
(五)加强农村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提高农民的集体主义和社会公德意识。针对取消农业税给农民思想带来的新变化,引导农民认识到取消农业税并不是要免除农民对国家的义务,免掉对社会的责任,摒弃个人利己主义思想。要借助“四五”普法教育的契机,利用典型示范、送戏送书送电影送科技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农民关注社会,关心国家,互助友爱,自觉 履行公民义务,在享受农村改革政策带来的实惠的同时,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爱,更加积极地共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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