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这一结果表明:在农村人均耕地的不断下降过程中,农户家庭经营耕地的零碎度有了明显好转。这一好转意味着,在同一wto规则下的中国农户,将有希望从规模经营中获取一定的收益(wan,c.h.,2001)。但是,中国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过小的先天不足是很难在短期内解决的。这是因为影响农地规模经营的因素很多,诸如农业人口居高不下、农村工业化程度十分低下,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障碍很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等。即使在中国农村工业程度比较高的浙江,尽管有近1/3农户已退出农地经营圈,其户均经营规模与单块农地平均规模的变化依然没有多少改观。
从三省农户家庭经营的耕地零碎度分布看(表3),随着地块面积的增大,其分布量明显呈下降趋势。单块面积不足0.xxxx的占1/3强,单块面积在0.5—xxxx之间、1—xxxx之间的分别占 1/4强,高于xxxx的占1/8。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小规模的耕地分布量呈下降趋势,但变幅并不大。在农户全部耕地中,规模趋势超过xxxx的地块所占比例相当小,尽管经过二轮农地调整,这一比例有所扩大,到2000年也仅占整个地块的xxxx,而规模在0.xxxx以下的则依旧占到3xxxx强。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省际间存在的差异,即使就华北平原的山东省来说,农户家庭经营的耕地,规模超过xxxx的地块比例也只有xxxx多点,规模不足0.xxxx的则占到近2xxxx。而浙江农户家庭经营规模不足0.xxxx的地块比例高达5xxxx以上,规模在xxxx以上的则不足xxxx。
二、影响农户家庭农地流转因素一般分析
在农地流转研究中,我们不仅关心农地的流转频度与流转方式问题,同时也关心农地从那里流出,又流入那里,也即,谁在转出农地,谁在转入农地,为什么?等等问题。由于农地流转是一个牵涉到诸多影响因素的问题,特别是在农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户的情况下,农户家庭的农地流转问题,除了受农户自身影响外,外部环境影响是相当大的。诸如区域间政策差异性,自然区位差异性以及农村工业化氛围等。事实上,就农户本身来说,其流转行为也受诸多因素影响,诸如农户家庭的经济水平、经营类型、家庭主要决策者的文化技术素质,观念、家庭社会声望,等等。这里仅部分因素做一分析。
(一)收入水平
在农户经济活动中,收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农户的经济行为无不与其收入水平相关。在农户农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中,收入水平同样是一个重要因素。就三省农户的统计结果看(表4),收入水平的差异在家庭农地流转行为上的表现是非常明显的。处于收入两极的农户,其农地流转主体方向呈相反状,即中低收入户家庭的农地流转行为是以增地为主体,他们是农地的主要需求者,也是农地的流入地,而中高收入户家庭的流转行为则是以减地为主体,他们是农地的主要供给者,也是农地的流出源。可见,在今日中国农村,农地的流
转或调整,一个主要方向就是由高收入户向低收入户流动。换言之,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户放弃农地经营权,而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户则更多地承包由高收入户转出的农地。
同样,在以转包方式进行的农地流转行为中,收入水平不同的农户,转包方向有显著差异 (表5)。中低收入户的农地转包是以转人为主,而中高收入户的转包行为则相反,是以转出为主。在以往研究中(史清华,2001c),我们曾谈到,随着农村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农业宏观环境的恶化中,农地在农户心目中的地位出现明显淡化,事实上,这一淡化应理解为在高收入户中出现淡化,而在低收入户中并非如此。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家庭农地流转的差异中得到证明。结合表4,我们还发现,收入水平的差异同样对农地流转方式产生着一定影响,中高收入户对转包这一形式认同程度明显高于中低收入户。2000年,在增地行为中采用转包方式的农户比例,中高收入户为67.5xxxx,中低收入户为71.0xxxx;而在减地行为中的比例则分别为57.8xxxx和32.8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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