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企业之间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竞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其联结的农户具有较高的素质。
(三)刺激支持,推动科技创新
龙头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经过消化、吸收和创新,对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质、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高效农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以及治理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等都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企业要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采用最先进的技术,生产出最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从而有能力稳定地提高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企业所带动的农民创造稳定生产的最基本条件。因此,政府应制定奖励政策,采取刺激措施,激励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支持龙头企业积极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增强加工能力,提高综合加工利用程度,尤其是精深加工能力。政府应当建立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为龙头企业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创造条件。以河南省渑池县为例,该县以新技术、新工艺和现代装备为主攻方向,抢占制高点,千方百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攀亲结缘,抓质量,创名牌。先后与菲律宾、河南农大等达成项目合作协议,1998年,全县新上科技项目4xxxx,技改项目2xxxx,联合开发新产品13种。以新技术武装起来的龙头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如鱼得水,取得了惊人的佳绩。
(四)顺时造势,提高营销能力
提高龙头企业营销能力是时代的要求,是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化的要求,是适应国际经济发展新趋势的要求,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的根本要求。龙头企业的营销能力关乎某一区域特色产品开发的前景,影响着千百个农户的经济状况,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新的营销观念和营销技巧层出不穷,营销能力不断提高,国内外企业无不将市场营销作为科学加以研究,在这种背景下,企业不提高营销能力,就难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就难以在竞争中获胜。因此,政府主管部门要顺应潮流,帮助本区域龙头企业营销能力的根本标志,龙头企业需要一批有胆识、善经营的人才,各地经验也证明,培养好、用好能人,往往能盘活一个龙头企业,带活一个产业。因此,政府要加大龙头企业营销人员的选送和培养力度。其二,政府要为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牵线搭桥。其三,注重促成企业间的联合,注重不断引进外国先进管理经验。其四,要建立健全市场体系。从拓展专业化流通领域载体出发,大力发展为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服务的专业市场和外埠窗口,组织流通大军,发展长途贩运,多层次、多渠道搞好农产品流通,推动龙头企业发展。
(五)制度创新,保证企业活力
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强化经营管理,逐步把龙头企业建设成管理水平先进、有活力的现代企业,使之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服务中心等重要功能。因此,一方面,政府要结合本地情况,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按照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合理范围进行规划,按股份制方式组建一大批跨区域的大型特色产品开发骨干企业。通过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经营。广泛吸收农民入股,实现企业集团化,增强企业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实行投资业主制,把各级用于农业开发的各项资金集中起来,建立起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落实监督约束措施,保证企业高效运行。
(六)合理调配,完善利益机制
龙头企业与农户、龙头企业与龙头企业之间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特色产品得到有效开发的关键,企业要让利于农民,设法保护农民的利益。企业和农民不应是买断关系,企业更不能靠压级压价剥削农民而求得发展,企业产生利益的主要环节是加工,没有农民的长远利益决不会有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农民失去了进入市场的桥梁。龙头企业与龙头企业之间既有利益对立的一面,又有共生关系。所以,政府从本地全局利益出发,要同时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利益分割关系,其措施有:一是建立联农合同制。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合理确定产品收购价,并采取最低保护价和最高限价制度。这一制度是推动特色产品开发的有效保证。二是建立专业协会制。专业协会是一种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松散型的技术互助组织,是农民走向市场的又一桥梁,它可负责整个产业体系的经营决策,调整各利益主体的分配关系,并可从生产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以防御市场供求变动给各方面带来的损失。这种组织越完善、越制度化,就越有利于龙头企业的运营,越有利于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购销、服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可以避免由于农户过分分散、缺乏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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