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 近年来,日本开始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2000年,日本新出台了对山区、半山区的直接支付制度。此项补贴的对象是处于根据有关法规划定的山区和半山区的农田。对农田的要求是:至少是1hm2以上毗连成块、坡度大(水田1/20坡度,旱田8度以上)、地块小而必须规整(多数地块不满0.3hm2,同时地块平均面积小于0.2hm2);草地比例高(7xxxx)的草原,有坡度的人工单地;其他特殊情况如农民老龄化比例高、撂荒比例高等情况。享受直接收入补贴的农民除了要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一些特殊要求:农业生产活动必须有助于减少避免撂荒,要促进农村的综合发展,包括防止水土流失、生物保护等。日本的直接收入补贴的理论标准是山区、半山区与平原地区的生产成本差异的8xxxx,并按陡坡地和非陡坡地设定两个标准。 4.墨西哥的直接收入补贴 从1994年开始,墨西哥政府发起了新的农场计划,向大约占全国农民总数9xxxx的谷物和油子生产者提供直接收入补贴,作为取消作物保护价对生产者的补偿。补贴的基础是1991—1993年间享有政府支持价格的9种作物的平均种植面积,并在1996年取消了作物种植品种限制。这一计划的实施期为15年,前10年补贴额固定,后5年补贴额递减。单个农场能获得的最大补贴额约6 700美元。 美国、欧盟、日本、墨西哥所采取的直接补贴政策既有共同之处,也有重要差别。从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力度上看,美国在先,欧盟次之,日本居后。美国的改革是全面的,力度最强,直接补贴措施与当前生产彻底脱钩;欧盟的改革也是全面的,但尚未与当前的生产完全脱钩,农民享受到的直接补贴与目前的生产有联系;日本的直接补贴仅仅是地区性的、局部的。在补贴程度上,美国的单位面积补贴额相当于欧盟的1/3-1/2,但是按农民人均收入则高于欧盟的2-3倍。美国、欧盟和日本在环境保护和地区发展方面的政策更为复杂一些。尤其是美国的土地休耕保护,实际上是按个案处理的,同时,因为每个农户的要价和地块条件都可能不同,需要对农户的申报逐个审查比较,并确定是否补贴以及补贴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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