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低层次的产业结构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封闭狭小的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面对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面对着需求层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样化,农业产业的供给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这种结构调整不是一次性的,不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而应该成为一种市场导向的有内在动力的生产者自主行为。 产业组织转型。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应通过专业性产业组织分工协作去完成,发挥分工优势,以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规模效益。 二是农村社会的战略转型。一家一户的细小规模经营,贫弱的经济和不便的交通,阻碍着农村向现代社会形态的转变。改变这些不利条件的根本路径是城乡互动,良性转换。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有序地把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化成非农产业人口,进而游离土地变为城镇人口,从而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之中。通过教育、文化、科技、人员交流、产业联系、各种媒体的纽带和中介作用,把城市现代文明输入农村,逐步改造农村的社会意识和社会结构,把农村演变到现代社会形态中来。 三是农民身份的战略转型。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村政策存在着“见物不见人”的情况,反复加以强调和“狠抓”的是“农业”、“粮食”等对象,至于作为其主体的人——农民的状况如何,则漠不关心,甚至屡加伤害。解放农民,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不能仅靠道义诉求,需要有实际措施和步骤。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用品使用、民主参与等诸多领域,完全可以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在解放农民的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3、推行以农民参与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 推行以消化农民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必须改变策略,把以城市利益为导向的工业化路线改为城乡联动、有大量农民参与的工业化路线。在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制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创业办厂,既可以在乡村办,也可以到城市办,取消各种歧视性的准入限制。在用工政策上,鼓励农民到工业部门就业,既可以离土不离乡,也可以离土又离乡,最终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 在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仍有很多比较优势。用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无节制挤压和替代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是不明智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给城市就业造成困难,也堵死了农村劳动力转向工业部门的通道。在工业化技术档次的选择上,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梯次结构。 4、推行以吸纳农民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化战略 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经历一些中间环节和过渡阶段。他们首先作为外来人口流动于乡村和城市之间,再进而以边缘群体的形式较稳定地聚居在城市非主要区域,直到最后完全融入城市主流社会。这一演进过程是实施非农化和城市化战略的必经之路。不能因为边缘人口增加城市压力、破坏环境、犯罪率上升、形成贫民窟等负面影响的存在而人为地阻止这一进程。只能采取积极措施,兴利除弊,尽量减轻这种国内移民所带来的阵痛,帮助边缘人群尽快融入主流社会。 中国政府和城市当局对外来人口或边缘群体应当采取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政策。能够以民主、法制、人权的原则维护主流社会与边缘群体之间的平等,至少应保证最低限度的即公民权利意义上的平等;在市场准入,起码是劳务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更为平等的机会;要建立和形成边缘群体与主流社会之间的矛盾缓冲和化解机制;在使用公共物品方面,当主流社会的公共空间无法吸收他们的情况下,应当帮助他们在法治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公共生活,否则黑社会这类组织便会填补这个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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