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农户”的模式,山东省供销社“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 的模式,江苏省供销社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和湖南省供销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通过这些模式,既较好地解决了引导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的问题,也解决了企业与千家万户农民对接的问题。企业有收益,农民得实惠,合作社也在服务中得到了发展。 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连锁经营的发展,超市日益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让更多的农产品走上超市货架,已成为农业企业开拓市场的首选目标。今年7月13日,wjb总理在江苏省供销社苏果超市的一份材料上批示“要大力推动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在农村逐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苏果超市’的经验可以总结推广。” 随着我国流通业的进一步发展,连锁企业对带动农副产品销售、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作用将越来越明显。目前全国供销社有连锁经营企业150xxxx家,连锁门店xxxx多个,绝大多数具有日用工业品和农产品双向流通功能。供销合作社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潜力很大,大有可为。 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结合编制实施全国供销合作社“十一五”规划,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桥梁,是帮助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从事农村商品流通,贴近市场的优势,更加深入、广泛地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拓宽为农服务领域,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致富农民,发展自身。 二、把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性措施来抓。 “十一五”期间,全国供销合作社要通过联合发展着力培育一批用高科技武装起来的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龙头企业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可以是流通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品牌经营,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条件。依托地方创办的龙头企业组建全国性农业产业化经营集团,总社积极予以支持。同时,还要认真总结、探索社有企业建立与农户利益相连接的各种形式和有效机制。 三、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鼓励基层社通过多种形式领办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乡村干部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社与县乡农技部门联合,与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对接,以及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基层社要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创新体制,调整布局,增强实力。 四、积极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 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为农村各类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服务结合起来,与加强同各方面的联合与合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真正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五、按照农村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通过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庄稼医院、农产品交易市场等载体,为农户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娱乐和医疗等专业化、系列化、综合化服务。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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