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产业,引导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养猪协会,对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1.促进了生猪产业发展。近几年来,湘潭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产业不断壮大。生猪养殖规模扩大。2003年,湘潭市出栏生猪45xxxx头,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出栏2.24头。全市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5.xxxx,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xxxx百分点。在养猪协会的带动下,全市规模养猪户明显增多,其中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有3xxxx。岳塘区摇泉村党支部书记、养猪协会会长李国清今年已出栏生猪200xxxx头,全年可出栏生猪5000头。生猪外销出口增加,市场开拓能力增强。全市共有1xxxx出口注册活大猪猪场,xxxx自营出口大中乳猪分割肉加工企业,lxxxx皮革加工企业和肠衣、骨粉等企业。2003年共加工出口生猪2xxxx头,创汇140xxxx美元,其中由协会组织供应lxxxx头,占出口总数的79.xxxx。生猪产业链得到延伸。生猪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运输、饲料、兽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雨湖区砂子岭饲料、兽药批发市场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有大小批发商5xxxx家,年交易额达4亿元。目前,湘潭市已成为全省中仔猪出口、猪肉加工、猪皮加工、种猪生产、兽药生产的重要基地。 2.提高了生猪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猪产业服务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手段落后、功能不强等问题。养猪协会的组建,通过对会员养猪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养猪户普遍面临的信息难寻、疫病难防、资金难筹、生猪难销等问题,完善了生猪产业服务体系。湘潭县青竹村的群众说:“协会对我们喂猪实行一条龙服务,特别是解决了我们喂猪怕死猪怕卖不出的难题,养猪协会真是好!” 3.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协会的发展,使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起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或大规模的生猪生产基地,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发展生猪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养猪协会组建后,一家一户不再直接面对市场,由协会统一承担生猪购销任务,解决了养猪户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全市近三年来通过协会收购、外调生猪48xxxx头。湘潭市的养猪协会大多与伟鸿、心连心、三旺等公司签订了长期的生猪购销合同,解决了协会会员绝大部分生猪的销路问题。 4.增加了农民收入。2003年湘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16xxxx,新增收入中有5xxxx以上来自生猪产业。湘潭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xxxx,增长xxxx,其中以生猪为主的畜牧水产增收14xxxx,占农民新增收入的6xxxx。青竹村成立养猪协会前的2000年,全村人均纯收入只有l93xxxx,到2003年达到368xxxx,增长90.xxxx,其中养猪收入由38xxxx增加到113xxxx,增长1.97倍。今年由于生猪价格好,养猪规模效益增加,农户出栏一头生猪一般获利20xxxx以上,养猪已成为湘潭市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几点启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湘潭市引导扶持养猪协会发展的做法,为我们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与壮大优势产业相结合。只有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才会有稳固的基础,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湘潭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引导扶持养猪协会的发展,通过协会的发展,变传统产业为优势产业。各地在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来进行。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优势产业得到壮大,农村经济得到繁荣,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湘潭市发展养猪协会注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协会发展的“双赢”。各地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各类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带动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靠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信息优势和销售渠道,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实现良性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等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他们或者掌握一定的销售渠道,或者掌握生产技术,或者有较强的外联能力。通过他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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