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相关政策,大力整治生产经营秩序。要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地理标志产品基地保护实施规则,帮助企业或其他组织制定和落实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保护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的牵头作用。
(二)市场拉动。地理标志是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的核心体现,但归根到底要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来体现其优势。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占有率为核心去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有机结合,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帮助农户提高产品质量,用质量去赢得市场。要加强对加工销售环节的行业自律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冠名销售的行为,维护地理标志产品销售的市场秩序,形成良好的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
(三)骨干带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实施要明确一个载体来管理地理标志的使用。这个载体可以是一个或多个企业,可以组建一个行业协会来承担。根据xx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分散的特点,这个载体重点应放在组建行业协会上,通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实施产品质量的抽检和落实标志的使用规定来控制加工销售环节的标志使用,并确保产品质量。在组建协会为载体的基础上,明确骨干企业,加以重点扶持,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带头作用。
(四)社会互动。一方面要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宣传,让广大生产经营者遵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要加大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社会认知度,扩大消费群体,提高市场占有率。全社会都要关心重视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形成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