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也要进一步加大创建投入力度。各类涉农建设资金要重点向文明生态村倾斜,特别要注意抓好农村建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水利、林业、交通、环保、农业开发等支农资金和专项经费的捆绑使用,更好地集中财力办大事。要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和部门帮包责任制,按照“定单位、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的要求,帮助创建村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落实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和服务。要运用公益或市场手段,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大社会投入力度,形成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良好局面。
(五)要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创建重点,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素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抓好乡镇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和村文化大院建设,抓好村村通广播电视和农村电影“2131”工程,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切实解决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要以重大节庆文化为龙头,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破旧俗、树新风”活动,抓好农村道德评议,开展“文明生态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民群众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能否搞好,关键在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政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把文明生态村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注意加强经常性的指导,多深入下去了解实际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文明生态村创建涵盖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团结协作,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创建办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指导、协调、参谋、服务”的作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创建工作;镇、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培训、组织、引导、发动群众的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继续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状况千差万别,各创建村的基础条件也大不相同。各级在创建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创建标准上,要区分层次,体现差别,不搞一刀切。要坚持基本标准,注意根据不同地方的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创建要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工作方法上,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从当地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出发,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形象工程”,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实施步骤上,要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进度,既要防止不顾客观条件贪大求洋,又要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化。在建设模式上,要体现特色,善于结合各创建村的情况,与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村、特色户紧密结合,努力构筑风格各异、各具特色的文明生态村格局。
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文明生态村建设创建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各级要坚持“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管理”,通过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把文明生态村的管护纳入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实效。要加强对正在创建村的管理,通过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义务管理、责任管理等不同做法,实现常年管理不间断、专人管护不放松、监督检查不走样,使文明生态村创建走上科学规范管理轨道,达到建管并举的良好效果。要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对已建成的文明生态村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复查,两年一考核,对达不到标准的,坚决撤销其荣誉称号。要有意识地在已建成的文明生态村中,进一步优中选优,集中推出一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型,带动创建工作全面提升质量和档次。
同志们,抓好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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